关于下达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经费 的通知(杭科协(2018)16号)
市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,各区、县(市)科协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湖风景名胜区科协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杭州市科协科普和学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杭科协〔2015〕5号)、《杭州市科协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普工作项目的通知》(杭科协〔2017〕44号)有关要求,通过有关单位申报、业务初审、专家评审,经市科协主席办公会研究审核,并在市科协网站公示,确定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57项,共计经费289万元(见附件1)。现将项目下达给你们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承接。市级科普工作项目由杭州市科协主管,由承接单位组织实施。市科协对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,市财政局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
二、签订协议。各承接项目的单位需填写《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协议书》一式三份(见附件2),于5月25日前,将《协议书》、发票一并报送杭州市科协科普部,并同时上报《协议书》电子版(下载网站http://www.hkx.org.cn/)。
三、项目要求。凡市科协资助的科普工作项目形成的书籍、挂图、视频等科普资源创作类成果,应在明显位置标注“杭州市科协科普专项资助”字样,并提供设计原稿(电子稿),作为市科协公益宣传使用;科普活动项目,应在活动现场及有关材料中明确“杭州市科协主办(协办或支持)单位”。
四、资金拨付。2018年57个科普工作项目,经费289万元(见附件1)列支市本级2018年度“2060702科普活动”预算科目;经费均在“科普宣传”项目中列支。科普工作项目实行一次性拨付。对项目下达的经费,各承接单位要专款专用,建立独立明细备查账,并明确项目负责人。
五、绩效反馈。承接单位在项目下达后,认真组织实施,及时完成科普工作项目,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反馈项目完成情况表(见附件3),市科协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。
附件:1.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表
2.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协议书
3.2018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绩效反馈表
(联系人:杨丹芳、陆敏霞,联系电话:85157165、85061160;电子邮箱:562753804@qq.com;
邮寄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99号1317办公室)
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财政局
2018年5月14日